招标编号:e************002001
1.招标条件
************财政局(阳教计财〔2024〕26号)文等文件批准建设,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22************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阳新县。
建设规模:(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范围
******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
招标控制价:533.095899万元。
2.3其他: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6个月)至少承建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息县级以上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安全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上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记录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人在设备、资金、安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3.2所有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陆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平台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未提供或查实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
3.3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管理局印发的黄政数局发[2023]1号文《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定标工作指引(试行)》,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3.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前,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并领取ca数字证书方可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通知》
4.2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6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阳新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login),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及方式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评标方式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学校
地址:阳新县振兴大道99号
联系人:梁圻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兴国镇澜桥世家
联系人:张盈
电话:******
******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地址:阳新县市民之家四楼
电话:******
******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投诉网址:******/zmhd/bmzqlxdh/202203/t******_884383.html
电 ???话:0714-731978
2024年11月29日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1.招标条件
************财政局(阳教计财〔2024〕26号)文等文件批准建设,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22************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阳新县。
建设规模:(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范围
******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
招标控制价:533.095899万元。
2.3其他: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6个月)至少承建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息县级以上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安全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上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记录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人在设备、资金、安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3.2所有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陆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平台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未提供或查实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
3.3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管理局印发的黄政数局发[2023]1号文《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定标工作指引(试行)》,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3.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前,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并领取ca数字证书方可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通知》
4.2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6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阳新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login),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及方式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评标方式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学校
地址:阳新县振兴大道99号
联系人:梁圻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兴国镇澜桥世家
联系人:张盈
电话:******
******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地址:阳新县市民之家四楼
电话:******
******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投诉网址:******/zmhd/bmzqlxdh/202203/t******_884383.html
电 ???话:0714-731978
2024年11月29日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