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ZGA990008-202401-06
一、招标概况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六标段于2024年10月27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55 | ******.06 | ******.13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240 日历天 | 240 日历天 | 240 日历天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 |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20]047352)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5]012587) | 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20]041435)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熊赛男,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8087、编号:鄂建安B(2024)****** | 周宗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鄂建安B(2016)******、鄂******3470 | 刘昌平,其他,E******2 |
技术负责人 | 张粤,其他,******3 | 吴金贵,其他,******A387 | 万新,园林工程,E****** | |
安全员 | 杜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2(2021)****** | 王鑫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2(2021)****** | 张启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2(2022)****** | |
施工员 | 颜道斌,施工员,************242 | 邓小海,施工员,************527 | 吴迎春,施工员,************015 | |
质量员 | 王玉乔,质量员,************020 | 张俊玲,质量员,************293 | 胡强,质量员,************046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有限公司 | 基地发展公司园林公司2021年博物馆绿化工程 | 185.61 | 周宗伟 | ||
猇亭全通码头段(正大路至污水处理厂)生态修复项目绿化工程 | 171.87 | 韩庆军 | |||
兴山县三峡库区重要支流植被恢复一期古洞口项目 | 222.6 | 韩玉蓉 | |||
******有限公司 | 宜昌市“串园连山”生态廊道建设示范工程--三峡大道绿化提升工程 | 2000.94 | 张新柱 | ||
宜昌市“串园连山”生态廊道建设-三峡大道夜明珠匝道绿化提升 | 2167.72 | 万昌盛 | |||
宜昌市点军大道周边绿化提升工程(二期)EPC 工程总承包 | 2543.69 | 刘昌平 | |||
******有限公司 | 长阳县2023-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 | 999.78 | 李敏 |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20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苗木及栽植项目 | 88.3 | 熊赛男 | |||
长阳县山水龙城小区绿化工程 | 81.68 | 李敏 | |||
三峡库区生态综合治理秭归县 2021 年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项目 | 3848.36 | 赵莹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7家。 ******委员会评审,7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评审,7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评审,7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7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综合标、经济标等进行评审打分,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郑晓艺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韩庆峰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 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 00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秭归县森林资源发展保护中心
电话:******
******有限公司
电话:******
******改革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