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巴东县茶店子镇税家供水工程项目(ESBD-202502SZ-******1)”,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内容进行如下澄清说明: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2.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与“10.8”中的第7条及公告中“3.6(4)”的表述不一致,现澄清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2.4”要求条为准。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以电子版“SLZB格式”为准。
此次澄清说明只是对招标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